南方日报讯 (记者/尹辅华)记者20日从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获悉,《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举报制度》对外发布,市民实名举报在顺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场所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视情形获得300—3000元不等的奖励。
按照发布的举报制度,举报人举报事项应当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曾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的,包括施工公司现场、企业本身条件许可、企业负责人等不同场景的违规违法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此举报制度,市民实名举报在顺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场所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视情形获得300—3000元不等的奖励。但如果是匿名举报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举报,只反馈查处结果,则不发放奖金。而举报同一隐患或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只对第一举报人进行一次奖励,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受奖励的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视为举报人自动放弃。
按照此次公布的新制度,收到消息后,有关部门将依法及时对举报事项调查核实,于15个工作日内回复举报人。如果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及时答复举报人并协助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1.市民实名举报在顺德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场所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视情形获得300—3000元不等的奖励。
2.受奖励的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凭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视为举报人自动放弃。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