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住宅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修建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历证在全国范围内互通互认的布置,结合实际要求如下:
一、执行证书互通互认要求。获得其他省(市)住建部分核发的有用修建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历证书的人员,均可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相应修建施工特种作业活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持证人员从头申书。
二、保证修建焊作业业资历。依据《安全出产法》等法规规则,持有应急办理部分颁布的合格有用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的人员,能够在修建施工现场从事焊接作业活动。
三、加强证书合法性法令检查。各级各有关部分及监督机构会促进加大法令力度,发现持假造修建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历证书从事相关作业的人员,责令施工企业立马中止其施作业业资历,并按照法令来追查相关的单位及人员职责。证书真伪可查询“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渠道公共服务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