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住宅城乡建设厅要求,现对部分修建施工公司(见附件1)展开安全出产许可证动态核对作业,有关要求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本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各相关企业需依照《山东省修建施工公司安全出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展开自查,执行企业安全出产条件,并将自查状况报至企业地点区(市)住宅和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各区市安全出产许可证核对部分工作电线)。
二、动态核对阶段。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20日,各区(市)主管部分需依照省住宅城乡建设厅要求,仔细安排核对,对未执行安全出产条件的企业催促整改,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修建施工公司安全出产许可证核对状况汇总表》(附件3)金宏报送至“青岛市修建施工安全监督站”。对未报送自查状况或未整改完结的企业,市住宅城乡建设局将上报省住宅城乡建设厅按规则处理。
2.各区(市)安全出产许可证核对部分工作电线.修建施工公司安全出产许可证核对状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