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泰康前海世界医院投资有限公司来文请求处理深圳前海泰康世界医院项目施工图修正存案,现将改变事项公示如下:
深圳前海泰康世界医院项目坐落前海前湾片区十开发单元04邻居,宗地号T102-0314。建造用地面积37589.27平方米。计入规则容积率总修建面积不超越151300平方米,其间医疗卫生设备用房修建面积151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地下医疗卫生设备用房)、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市政设备(中型接入网机房)250平方米,修建容积率≤4.03,修建高度或层数≤120米(且契合航空限高要求),修建覆盖率≤65%,机动车泊位数1000辆,自行车泊位数280辆。
依据消防、测绘部分及修建规划企业规划优化定见,调整部分室内墙置、设备机房及管井安置,优化平面布局。
裙房及塔楼立面图部分调整敞开扇方位及分隔;部分外墙涂料改为珠光白铝板;部分新增百叶;完善部分图面表达;依据平面图修正相应调整部分修建立面规划。
(一)公示时刻:10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9日)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路交会处南侧前海深港协作区e站通)。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定见或主张。提出定见或主张,应填写“大众定见咨询表”,在展现地址及展现网站均有“大众定见咨询表”供市民收取或下载。
(三)多人一起反应的,需托付一人处理定见反应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应人的有用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托付代理人的有用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应的,请附上单位法人、托付代理人的有用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确保反应定见的实在有用性,以上定见或主张及相关资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间经过电子邮件反应的资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