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一小区住户抱怨:整夜难眠!已反应投诉多次

发布日期:2024-01-18 来源:企业文化

  ,有时候早上5点多就开始施工,通常施工到晚上10点左右,甚至偶尔一个月有两三次施工到12点,“今年元旦更加变本加厉,早上4点多左右就慢慢的开始施工了。连元旦都要施工,严重打扰到住在附近的居民”。

  记者在现场看到,李先生的住宅和在建楼盘相距较近,在采访过程中,不时听到楼盘施工传来的声音。李先生和记者说,由于家中上有老下有小,他们经常被这些噪音所困扰,日夜难眠。

  事主李先生说:“我的孩子才不到2岁,每天早上都被噪音吵醒,哭闹着找妈妈。孩子成长最重要就是有个好睡眠,现在噪音这么严重,影响到我的孩子,他现在每天早上都是一股没有睡醒的样子。”

  为此,李先生曾多次拨打12345投诉电话反映问题,自己和妻子也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然而,每次投诉后得到的反馈都是案件已受理,然后等待取证。尽管李先生非常希望可以处理问题,但这样的解决方法显然未达到他的期望。

  随后,在记者的陪同下,李先生来到楼盘所在辖区——蓬江区棠下镇新昌社区反映诉求。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会联系负责这方面的工作人员帮助李先生了解情况。

  社区基层调解员说:“我们大家可以联系下开发商,如果有收到投诉,我们会同他们沟通,让他们尽量把握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音,不要吵到别人。”

  基层调解员建议李先生留下联系方式,届时协商结果出来后,他们会第一时间向他反馈。

  应文明施工,避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确实难以避免的,应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比如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等。

  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做室内装修活动,应当依规定限定作业时间。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建设方也应监督施工方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如未能遵守相关规定,超出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噪声、未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施工或者未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的,施工方、建设方均可能面临责令改正、停止施工、罚款等行政处罚。

  可以及时联系物业服务单位、居委会或者业委会介入,进行劝阻和调解,并通过调整作业时间、增加防治措施、支付补偿金等方式与施工方妥善解决纠纷。

  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投诉。确有必要的,应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自然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自然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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