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违规占道施工作业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发布日期:2024-02-21 来源:品牌识别

  8月23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最新通告。决定2023年8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本市违规占道施工、作业的交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一)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日常道路养护、维修等占道施工作业未实行报备,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从事影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活动的;

  (二)施工作业现场未设置施工围挡,未设置反光锥筒或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破损的;施工作业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移动、涂改的;

  (三)施工作业车辆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或存在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道路交互与通行违法行为;

  (四)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不到位,未依规定穿戴反光服饰,不避让来往车辆的。

  以上占道施工作业存在道路交互与通行风险隐患、防护不到位或未经必要程序依法审批或备案的,对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畅通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为均可举报。

  南昌市辖区城市道路,国、省道和县、乡道的违规占道行为,包括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

  1.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报警电线)、各辖区交警大队报警电线.微信、支付宝搜索小程序“昌通码”或安装“昌通码”APP进入“交通违法随手拍”栏目(依照操作提示,完成举报)。

  对违规占道施工作业行为举报的,经核实有效,查证属实后依法处罚的每起奖励50元。同一违规占道施工作业行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以第一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有效举报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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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最新通告。决定2023年8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本市违规占道施工、作业的交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一)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日常道路养护、维修等占道施工作业未实行报备,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从事影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活动的;

  (二)施工作业现场未设置施工围挡,未设置反光锥筒或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破损的;施工作业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移动、涂改的;(三)施工作业车辆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或存在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道路交互与通行违法行为;

  以上占道施工作业存在道路交互与通行风险隐患、防护不到位或未经必要程序依法审批或备案的,对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畅通产生较大影响的行为均可举报。二、举报范围

  南昌市辖区城市道路,国、省道和县、乡道的违规占道行为,包括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

  1.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报警电线)、各辖区交警大队报警电线.微信、支付宝搜索小程序“昌通码”或安装“昌通码”APP进入“交通违法随手拍”栏目(依照操作提示,完成举报)。

  对违规占道施工作业行为举报的,经核实有效,查证属实后依法处罚的每起奖励50元。同一违规占道施工作业行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以第一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有效举报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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