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修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作业的告诉》(内建质函〔2021〕63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处理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修建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遗留问题,现就有关事宜告诉如下:
一、修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用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届满的,一致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
二、2022年度修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作业现已敞开报名。
三、上述一致延期的人员应及时报上自己的名字去参与延期复核作业,2022年3月之后不予处理。
四、修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用期满需求延期的,有关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请求处理延期复核手续,逾期未复核形成证书失效的由其自己承当对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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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修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作业的告诉》(内建质函〔2021〕63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处理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修建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遗留问题,现就有关事宜告诉如下:
一、修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用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届满的,一致延期至2022年3月31日。
二、2022年度修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作业现已敞开报名。
三、上述一致延期的人员应及时报上自己的名字去参与延期复核作业,2022年3月之后不予处理。
四、修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用期满需求延期的,有关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请求处理延期复核手续,逾期未复核形成证书失效的由其自己承当对应职责。